解除劳动关系公告,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公告标题“解除劳动关系公告”;2、正文部分写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相关信息,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项,起止时间等;3、结尾部分写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4、落款注明单位名称、公告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