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但是,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时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