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过错行为而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重大过错行为包括了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家暴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行为都侵害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权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