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的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营养费等,若是导致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