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公司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7)按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8)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债券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9)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