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五项条件:第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国家以国有资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为一人。第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形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因此,对公司的股东出资规定最低限额是必要的。股东出资的最低限额是公司法定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这里所讲的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共同出资额。第三,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第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法确定公司名称,并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内部组织机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立,本法有专门规定,应按规定执行。第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包括机器、设备、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