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顺位监护人是法定监护人。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第二顺位监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