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单位统一交纳的医保是次月可以住院报销,而个人身份交的医保一般需要交纳半年或一年时间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将医保病历和医保卡交给医院住院处,这样才可以顺利使用医保统筹帐户,如果因为急诊未能当时提交的,应及时将医保病历和卡交给医院。一般情况下,医保报销有起付线的,按照医院不同级别设立不同的住院起付线,等级越高,起付线越高。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为100元,市内二级医院为200元,市内三级医院为300元,非本市医院为400元。没有达到起付线,报销是得不到支持的。换句话讲,必须在起付线以上才可以报销。达到起付线以上部分,按规定报销。另外还有可能有部分药品不在医保范围以内需要自已承担的),因此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还需要交纳一部分现金。
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一样。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打个比方说,住院起付线1000元,500元的自费药,假如说某人的医药费总计5000元钱。报销85%,自负15%。
则医保可以报销=(5000-1000-500)X85%=3500X85%=2975元,这部分钱是不用交的,由医院直接跟医保局算帐;
另外还需要个人支付现金=1000+500+(5000-1000-500)X15%=1500+525=2025元,这部分钱是要交现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