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婚姻法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相关法条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二条[3]《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十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5]《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