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肩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一般情况下,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情况,如果报警不出警,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若因报警不出警而造成损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其承担相应责任。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警情的范围有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