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的手续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

2、各项工程设计。

3、施工图审查,消防、气象图纸审核。

4、办理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其前置条件为:办理白蚁防治、消防、人防、气象避雷手续。

5、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签订。

6、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