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的依据: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进行流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转让的期限不能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