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印花税的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05%。

1、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3、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