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方面有: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