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管制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