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属于治安处罚。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是治安处罚的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