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费用构成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组成;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设备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其中:运杂费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杂费;运输保险费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用;采购及保管费指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他费用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拆迁补偿费组成。其中,前期工作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和重大工程规划编制费等;工程监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等;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等;拆迁补偿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零星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