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农村住了20年的老房子能办房产证吗?户口册上的地址就是这个房子,所有的邻居都能证明这个房子是我住了很多年的,村里也能证明我家就在这里,其他条件全无,什么图纸什么的都没有。如果能,该怎么办理?到哪里办理?

一、20年的老房子能办房产证吗?如何办理?到哪里办理?

其实跟这位网友家类似情况的家庭有很多,以前建房,村里同意,地方领导点了头,就建起来了,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那么,这样的房子能办房产证吗?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另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综上,20年的老房子也是可以办房产证的,可先请村里出个证明,写明情况,村组盖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最后报当地国土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凭集体土地使用证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证。

二、办理农村房屋登记需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三、房屋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