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2、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