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决定立案;2、公安机关开启侦查工作;3、侦查终结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4、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开庭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