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负担能力的哥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哥姐有抚养义务。姐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此种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