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偏重于考察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主要考察具有操作、应用价值的内容,考察考生是否能够灵活地运用法律知识,而不是侧重于考察单纯的记忆性内容。

司考前三卷全部为选择题,但其选择题多采用案例形式来对知识进行考察,因此不要认为选择题是客观题,考察的是背诵能力,恰恰相反,司考考察的是理解能力。对于司考的考试内容要做到融会贯通的理解才能做对题目,取得高分。

司考考察内容灵活,只有真正理解制度和知识的含义才能做对题目。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对于纯记忆性科目,要讲究记忆技巧,记忆要有方法有技巧的记忆,结合各个老师的口诀进行记忆。

法考考试科目

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如下: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主要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