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清偿债务,债务的清偿严格按照借贷合同的约定进行偿还,不管是债务种类、金额还是约定的结算期限,公司主动安排资金,及时还债,尽可能的节省债务资金流通产生的成本及费用;

对债务进行重组利用,重组有下列方式:

1、以资产抵消债务。

2、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

3、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

4、以劳务抵偿债务。

5、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因此虽然固定资产可以作为财务清偿债务,但是在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最好用其他方式,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民法总则》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