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权利能力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1)经营范围的限制: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批准,否则,公司不得经营。如经营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须经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的批准。

(2)公司法对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对公司借贷的限制:《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对公司转投资的限制:《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