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正期限是15个工作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后启动公证程序,公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