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人应尽以下义务: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3)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4)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5)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 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7)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 力不能及的劳动。

(8)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赡养人 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9)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 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