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这个海上发生的火灾事故定性为共同海损的,那么可以先确定是不是满足共同海损的下列条件:1、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2、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3、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4、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5、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6、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7、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8、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而且,对于这种问题,当事人可就共同海损的纠纷,双方协议委托理算机构理算,也可以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海事法院受理还没经理算的共同海损纠纷,可以委托理算机构理算,所以,你在理算方面可以暂且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