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员一般无罪,但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案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