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公证一般没有时效限制,公证书本身没有时效,不会过期。对房屋财产进行公证时,申请人应当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同时注意被公证的房屋财产协议中是否设置时效条款,已设置的按照该条款办理。

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