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司法文书的“送达难”成为困扰法院的又一难题,盱眙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把“送达难”对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强化立案登记释明工作。立案时要求原告提供双方当事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对地址签字确认,明确原告的义务及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登记完信息后,立案人员要再次审核当事人登记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保证登记信息详细准确。二是完善直接送达机制。加强送达力量的配备,强化送达环节和审理环节的衔接,保持两个环节的工作不脱节、不扯皮,保证案件审理的顺畅开展。规范邮寄送达的运用,坚持“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才适用邮寄送达这一基本原则,少做“无用功”。三是做好送达前的准备工作。送达人员在送达前仔细研究当事人的诉状及相关卷宗材料,全面掌握当事人情况。对诉状上被告地址不明确的或无法联系的,想办法多渠道了解当事人的下落。同时灵活调整送达时间,尽量选择中午、下班以后休息时间或双休日家中有人时送达,提高送达效率。四是借助外部力量协助送达。邀请被告户籍地村委会、社区人员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等协助送达,并在送达时主动向周围群众了解被告的去处,最大限度地利用人熟地熟的优势节省送达时间。对符合留置送达条件的,当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五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加大对司法文书送达的解释工作,教育群众不要故意躲避文书送达,讲解主动签收法律文书、参加诉讼是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告知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留下方便联系的固定地址,以方便诉讼,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