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是:(一)合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关法定程序;(二)公正平等原则:不得有超越法律和有关规定以上的特权;(三)调解原则: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行使裁决或判决;(四)及时处理原则:调解、仲裁、诉讼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