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千呼万唤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终于正式实施。随之而来,一个重要问题浮出水面,即商品房土地70年使用权问题。问题一:70年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呢?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也就是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另外,国土部长也说了“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业主的”。也就是说,房子是属于购房者的,但房子下的土地,你只有70年的使用权,至于到期怎么办,就得看以后的政策了。问题二:有关房产权的需要注意的两件事情。其一,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并不是你拿到房产证时的时间。举例说明: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其二,产权并不都是70年,40年产权不是违章建筑。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也就是说,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但是一般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问题三: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其一,续取房产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这点在房屋统一登记后也不会有太多问题,因为个人名下的不动产通过登记已经明确。其二,缴纳税费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简而言之,如要继续居住,请续费,再购买30年、50年、或70年土地使用权。其三,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通俗说法,就是拆迁,政府给你一定补偿款或回迁房,然后,你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