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限制,仓储合同的被告人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条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