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
提供纸质原件1份,电子报盘1份,复印件需验原件
(一)需提供的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表;
2.转让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3.采矿权受让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矿权转让合同(合同内容应包含:采矿权受让方继续履行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采矿权价款缴纳义务的条款);
5.矿业权交易机构出具的转让成交鉴证文书;
6.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报盘材料完全一致的承诺书。
(二)所提供资料与以上资料不相符的不予收件。
六、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