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失败后的影响是,浪费和消耗了部分公司为上市所作的准备,损害和动摇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不利于融资,同时由于上市披露了许多中重要的公司信息,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竞争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