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护理费的标准根据职工是否具有自理能力以及工资水平确定。一般来说。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护理费;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