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记录和法律文书等,根据一定的顺序组成的书面材料。
案卷是行政行为作出过程和支持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正式的行政程序必须有案卷,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素之一。
案卷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案卷的材料必须与案件有关,凡是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证据必须已在行政程序中质证过。
(2)行政主体凡是在行政程序结束之后调取的证据或者其他书面材料,不得成为案卷的一部分,但不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可以例外。
(3)案卷形成于行政程序结束之后,且案卷一旦形成便具有封闭性。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