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被害人告诉;属于该法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