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条非借款人本人签名的债务的方式是,如果签名的人获得委托授权,但是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的,则当事人可向签名的代理人追偿;如果未获授权的,则当事人可以不予追认,借条无效,当事人可追回借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