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首先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在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要求离婚的,先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如何离婚调解且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出具调解状况的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过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