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提出借调申请。借调申请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2、借调部门(单位)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平乐县借调人员审批表》,填写有关内容,被借调人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

县委组织部审核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3、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县委组织部直接报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下发书面借调通知。

扩展资料:

员工借调工作流程

1、外单位来函拟借调我司或公司各部门来联系单拟借外单位员工

2、hr部门研究同意借调,则征求被借调员工个人及所在单位意见。

3、个人及所在单位同意之后,hr部门形成书面报告并请各部门会签,报决策层审批同意。

4、向所在单位发正式的借调函,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员工本人、原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同意的借调协议。

5、安排上岗、发放相关办公用品,一般借调员工工资都在原单位发放,由我单位定期跟原单位结算,支付相关用人费用。

6、借调到期之后,原则上回原单位上班。如继续借调,则需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如调入本公司,则办理相关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