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是村集体以户为单位分给本村村民经营的。村民户口已转出该村,就不是该村村民了,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集体不会再分给其田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