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贷纠纷的特点(一)起诉方多为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起诉的少。(二)贷款的期限较短,有担保人的居多。(三)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拖欠的时间长。(四)借贷合同的内容完备,手续齐全。发生银行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一)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有些企业、部门单位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也使得银行对于谁是借款人不能判断,造成纠纷。(二)借款人经营亏本,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而导致欠款不能归还,信用社为此起诉的也不在少数。(三)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有还款能力,拒不承担保证人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个,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承担还款责任,但绝大多数担保人,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欠缺,弄不清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认为借款人应先还款,造成纠纷。(四)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履行合同困难。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一些企业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五)贷款方审查制度不严。不法分子乘机钻空子,利用虚假证明,私刻他人印章,伪造保人手续等手段骗取国家贷款。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发生银行借贷纠纷的,银行和贷款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