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自由;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

6.人格尊严(姓名、肖像、荣誉、名誉、隐私)。

《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