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转移走,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