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写敏感词语。

寄信给看守所里的犯人,收信人会收到信件。但是信件会经过看守所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案件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看守所送物、会见、通信、请假须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在押人员收发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

经检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信件即可发出或交给在押人员本人;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内容的信件,应予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在押人员发收的信件,看守所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则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留所服刑罪犯可以与其近亲属通信。

但发收的信件,一律要经过看守干警检查,发现有碍监管或散布反动言论内容的,应予扣留,并做严肃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

1:嫌疑人的单位无权查看这些信件,只有办案部门民警和看守所民警才有权查看.

2:没有规定要求通知犯罪嫌疑人,比如有些串供信件是肯定不会通知的.对办案影响不大的也可能通知.具体由管理人员掌握.

3:不一定能全部领回,比如有些涉及案情以及串供信件可能会被没收作为证据.

4:这个由检查人员确定,最好不要在信件中提及与案件有关的事情,凡是与案件有关的语句都有可能看作涉及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