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

(1)一类重点防护城市(省会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2)新建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4-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3)新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

人防地下室与地下停车库区别:

一、作用不同

1、人防地下室:主要用于人民防空临时掩体、战时防空指挥中心、通讯中心、隐蔽所等;部分永备防御工事还具有三防功能。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同时还具有在紧急时刻储存粮食淡水的作用。

2、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建筑在地下用来停放各种大小机动车辆的建筑物。

二、组成部分不同

1、人防地下室:包括外墙、缓冲墙、防爆门、封闭墙、防护隔墙等部分组成。

2、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场):主要由停车间、通道、坡道或机械提升间、出入口、调车场地等组成。

三、建筑特点不同

1、人防地下室:防空地下室除了考虑平时使用外,还必须按照战时标准进行设计,因此在人防地下室只能是全部埋于地下的。

2、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可以全埋或半埋于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