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离婚后再领结婚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再婚当事人的离婚证书、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