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当满足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等条件时即可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