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险的受益人的特点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有以下特点:1、受益人享受由保险合同产生的利益,不承担交纳保险费的义务。投保人如未按时交纳保险费,受益人可以代付。2、受益人不能在被保险人生存时向保险人索取保险金。3、受益人的赔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手中受让而来。4、凡有权利能力的公民,虽不具有行为能力也可以作为受益人,同时也不问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是否存在保险利益关系。二、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如何指定当您购买人寿保险时,如何指定受益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指定要明确。切不可模糊概念,譬如“我妻子”、“我孩子”这类词语,而是应该明确指出姓名,避免日后纠纷。2、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3、受益人可以变更。在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可变更受益人。但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且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4、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无其它受益人,则保险金的给付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5、受益人可以是多人,并可约定各自受益的顺序和份额。6、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您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还是小孩。对未成家的青年来说,受益人可以是父母,以在万一不幸时,借此尽孝心、报答养育之恩;对于已成家的人来说,则父母、配偶、孩子均可以考虑。7、受益人最好明确指定。因为没有受益人时,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可能会引起遗产纠纷,不利于保全自己的财产。8、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